改性沥青在使用过程中一般应注意什么?

2016-02-02  来自: 鹤壁市瑞普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2084

 改性沥青是掺加橡胶、树脂、高分子聚合物、磨细的橡胶粉或其他填料等外掺剂(改性剂),或采取对沥青轻度氧化加工等措施,使沥青或沥青混合料的性能得以改.善制成的沥青结合料。改性沥青其机理有两种,一是改变沥青化学组成,二是使改性剂均匀分布于沥青中形成一.定的空间网络结构。

    1、沥青可以单独与石油沥青混合使用或与其他改性沥青混融后使用。沥青的质量要求宜根据其品种参照相关标准和成功的经验执行。
    2、用作改性剂的SBR胶乳中的固体物含量不宜少于45%,使用中严禁长时间曝晒或遭冰冻。 
    3、改性沥青的剂量以改性剂占改性沥青总量的百分数计算,胶乳改性沥青的剂量应以扣除水以后的固体物含量计算。
    4、改性沥青宜在固定式工厂或在现场设厂集中制作,也可在拌和厂现场边制造边使用,改性沥青的加工温度不宜超过180℃。胶乳类改性剂和制成颗粒的改性剂可直接投入拌和缸中生产改性沥青混合料。
    5、用溶剂法生产改性沥青母体时,挥发性溶剂回收后的残留量不得超过5%。
    6、现场制造的改性沥青宜随配随用,需作短时间保存,或运送到附近的工地时,使用需要搅拌均匀,在不发生离析的状态下使用。改性沥青制作设备需要设有随机采集样品的取样口,采集的试样宜立即在现场灌模。
    7、工厂制作的成品改性沥青到达施工现场后存贮在改性沥青罐中,改性沥青罐中需要加设搅拌设备并进行搅拌,使用前改性沥青需要搅拌均匀。在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取样检验产品质量,发现离析等质量不符要求的改性沥青不得使用。

 

 


产品中心

产品中心